投资哈萨克斯坦
更新时间:2014-04-16 10:57点击:
自独立以来,哈萨克斯坦进行了大规模的结构改革,逐步建立起立足于私有财产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已经踏上经济稳定发展之路。居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综合性指标。1995 年哈萨克斯坦居民人均GDP 仅为1000 美元。到2008 年,哈萨克斯坦GDP 总值为1350 亿美元,居民人均GDP 近8450 美元。
自2000 年起,哈经济年均增幅约8-10%。今天,哈萨克斯坦的生产总值占整个中亚的2/3。哈萨克斯坦为在其境内从事投资奠定了必要的法律基础。2003 年,哈通过了《投资法》,全面详细地规定了促进投资的法律和经济依据。据国际专家评定,该法是转型经济国家投资领域法律中最好的一部。法律对投资人的权益和所签合同的稳定性给予了全面保障,并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在对待投资人方面的工作细则(资本自由流动,抽回资金,自由使用利润,土地私有权,后者对于外国公司亦不例外)。《投资法》规定了对哈萨克斯坦经济重点领域投资给予国家扶持的措施。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国家扶持措施的适用是平等的,无论是对本国投资人还是对外国投资人。对在哈萨克斯坦实施非原料经济领域项目的投资人,国家给予如下投资优惠:1)对用于实施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及其配件免征关税;2)国家提供实物补助(地皮,房屋,建筑物,机器和设备等);3)投资税费优惠。2009 年1 月1 日生效的新《哈萨克斯坦税法》简化了投资人享用投资税费优惠的程序,废除了先前执行的获取投资优惠的程序。过去,只有在与全权机关(投资委员会)签订协议之日起才给予优惠。与此同时,亏损过帐的期限由3 年上调至10 年,由此可以得到投资税费优惠带来的利益。此外,还规定下调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自2009 年起,税率降至20%;自2010 年起,降至17.5%;自2011 年起,降至15%(2008年为30%)。增值税税率由2006 年的15% 降至2009 年的12%。除以立法方式采取措施鼓励和保护在哈境内的投资外,哈萨克斯坦政府还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土耳其、中国等41 个国家签署了相互保护和鼓励投资的双边协定,与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一项多边协定。此外,还应注意到国家在支持投资方面采取的另一项措施,即通过国家金融开发机构(国家创新基金,出口信贷与投资保险集团公司,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哈萨克斯坦投资基金,“Kaznex”出口发展与促进集团公司)为项目提供联合融资。
上述开发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建立起发展与支持各级商业的制度体系和对融资的有效管理,促进国家经济实现多元化发展。此外,已在哈萨克斯坦国内7 个大区开展工作的社会- 企业集团(社企集团)将在加快国家经济多元化和确保各地区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每个集团都是一个地区性开发机构,管理所在地区承接的国家资产,包括尚未开发的地块和矿产资源。社企集团的地位等同于国家公司,职责就是挖掘项目,吸引资金加以落实。对于商界来说,参与社企集团项目的吸引力在于,可以共享金融、土地、技术资源和外部市场。外国公司还可以通过社企集团与哈合作伙伴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建立合资企业,利用国外技术和本国原料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工业区、经济特区、技术园等经济刺激工具获得了新发展。目前,哈萨克斯坦国内已建成6 个经济特区:
1、“阿克塔乌海港”,以运输- 物流服务为主;
2、“阿斯塔纳 – 新城”,以建筑和建材生产为主;
3、“阿拉塔乌”信息技术园,位于阿拉木图城郊;
4、南哈萨克斯坦州的“翁图斯季克”,以发展纺织工业为主;
5、阿特拉乌州的“国家工业石化技术园”;
6、“布拉巴伊”经济特区,以发展阿斯纳周边200公里内的旅游产业为主。
投资方在上述经济特区内可以得到地皮和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以方便开工建厂。特区境内实行自由关区制度并可以享受大幅度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土地税、财产税,增值税等),这不仅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加工业,也可以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政策确定工业增长点。在投资环境方面,哈萨克斯坦算得上是创业条件最佳的地区。在独联体国家当中哈萨克斯坦率先获得国际评级机构“ 穆迪”(2002 年),“ 标准普尔”和“惠誉”的投资等级评定。目前,哈萨克斯坦在总体发展方面居第61 位。哈打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 – 跻身世界最具竞争力的50 强之列。关于哈萨克斯坦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声誉,其经济吸引的资金总额可以说明问题。根据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的数据统计,1993-2008 年,哈经济吸引的直接外资总额达1472.21亿美元。
2009 年前三季度,引进的直接外资总额为129 亿美元。截至2009 年1 月1 日,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有19109 家(资金来自137 个国家)。哈萨克斯坦在对待外国投资者的问题上态度非常认真。哈萨克斯坦于1998 年成立外国投资者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亲自主持。目前,委员会成员中有21 名在哈大型外国企业的领导人。
哈萨克斯坦之所以成为理想的投资之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原因:第一,良好的国内商业环境,有完善的投资立法,扶持投资的优惠措施,以及稳定的经济和政治局势作为支撑;第二,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据专家估计,哈方自然资源的储量居世界第六位。在门捷列夫化学元素表周期表所列110 种元素当中,哈萨克斯坦的地下发现99 种,探明70 种,开采使用的有60 种。哈萨克斯坦的锌、钨和重晶石储量居世界首位,银、铅、铀和铬铁矿储量居第二位,铜、萤石储量居第三位,钼矿储量居第四位,金矿储量居第六位。第三,哈萨克斯坦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快速发展中的欧洲、东亚和东南亚市场之间,为投资商提供了一个近5亿人口的消费市场,即中亚、俄罗斯和中国市场。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已成为连接欧洲和亚洲的重要纽带,这就决定了哈萨克斯坦在形成世界交通体系和发展上述市场过程中具有特
殊的意义。第四, 自2010 年1 月1 日起, 在《哈萨克斯坦 –2030》战略框架内,根据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的倡议,哈萨克斯坦开始实行“加快工业创新发展”的五年计划。我们讲的是创新型的工业化,而不是上世纪初世界各国所搞的工业化。哈方的工业化进程将符合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特征和要求。哈总统确定了7 个具有投资潜力领域的未来发展方向,具体为:
1、能源;2、农工综合体和农产品加工;
3、化工、制药和国防工业;
4、石油加和油气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5、冶金和金属制成品的生产;
6、建筑业和建材生产;
7、交通和电信基础设施。
根据这一计划,哈萨克斯坦工业与贸易部正在尝试将投资商的工作系统化,为此将采用“投资人证件”的概念和项目数据库,以便向潜在的投资商进行推介。工贸部将
进一步强化这一工作,全力推动联合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在哈经营的投资商提供舒适愉快的环境。为此,支持投资和切实落实投资项目的全面工作已经启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国家支持;2)资源/ 基础设施支持;3)资金支持。